两部委: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14.12.2017  17:18
  日前,财政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同时,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通知》还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 孙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