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基固本

06.03.2018  13:41

  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这些重大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而这一切离不开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持续加大,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注入持久动力。

  据了解,2013—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8.27万亿元,中央财政为保持农业农村“基本盘”总体稳定,切实发挥了“压舱石”的基础作用。

  补短板——大力支持水利发展

  农业水利工程建设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条件。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已成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为此,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全力补齐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短板”。

  大力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按照有关部署,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保障力度,重点支持农业节水工作,积极调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结构,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3年以来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高效节水灌溉的投入。2015年全面启动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建设。2016年以来,按照“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财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校节水灌溉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十三五”新增1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新增1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任务。

  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中央财政积极增加水利发展资金预算规模,重点保障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新增支出需求,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印发《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加快补齐小型水利工程短板,提升防汛抗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6年,中央财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督促编制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等,投入48.55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以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49.85亿元,统筹支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分配与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挂钩。同时,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增加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规模,支持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求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法宝,也是推动持续发展的动力。2013年以来,中央财政始终把改革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改革创新解决“三农”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改革完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发挥财政支农政策作用,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2015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启动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改革试点。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中央财政着力督促各地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工作,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地力保护导向发放补贴。2015—2017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农业“三项补贴”资金4282.97亿元。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政策中的“黄箱”转为“绿箱”,体现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总体要求,为探索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开辟了新思路,拓展了新空间。

  ——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6年,中央财政启动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轮作为主、休耕为辅,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一方面,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开展粮豆轮作,以推广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增加优质食用大豆供给;另一方面,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包括严重干旱缺水的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和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

  ——大力推进种植结构调整。2015年,中央财政启动粮改饲试点,重点在“镰刀弯”地区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按照以畜定改、粮饲兼用、种养结合、以养带种的模式推动试点区域种植结构调整。重点选择具有奶牛肉牛等养殖基础、耕地集中连片适于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的县,通过青贮饲料收储补助、青贮窖建设和大型专用收获机械购置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饲料作物,收获加工后以饲草料产品形式就地转化。

  ——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在政策引导下,各地创新支持方式,采取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等方式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托管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遍地开花,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示范带动作用明显。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促增收——产业融合上做文章

  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实现新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这些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32元,增速分别高于GDP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据了解,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价格弱势运行的背景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居民人均可支配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

  2015年,中央财政启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要求各试点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结合当地实际分别突出不同方向和重点,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多功能性,发展休闲农业、农业文化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突出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整县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本目的是要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必须将广大农民群众纳入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之中,着力构建农民参与并分享产业收益的利益联接机制。对此,中央财政鼓励各地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农民合作社成员或农户,使其参与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利益分配。获得财政资金奖补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制、合作制、股份制、“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红利。

  2015—2017年,中央财政共投入57亿元,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农业多功能性拓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产业扶贫等工作。各地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保生态——大力支持农业生态建设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根据相关部署,中央财政针对农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进一步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农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初步建立,政策目标由以数量增长为主转向数量质量并重。二是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取得突破。河北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湖南省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湿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山水林田湖草支持保护体系全面建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并研究扩大规模,完善天然林保护全覆盖制度,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支持耕地轮作休耕,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四是农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日臻完善。对国家级公益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探索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五是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严重的部分省区启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六是农业生态领域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支持国有林场加快改革,并推动重点国有林区以全面停伐为契机,改革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支持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和水流产权确权试点。积极推动国家公园试点,加强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搭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平台。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脱贫机制,支持贫困县采取政府购买劳务的方式,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生态护林员,实现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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