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精准助推乡村振兴

12.03.2019  06:41

      中央财政明确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既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振兴,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助推乡村振兴投向更加精准。

  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在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财政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财政资金能否落到实处,是乡村振兴能否实现的关键所在。

  一年来,中央财政明确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既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振兴,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助推乡村振兴投向更加精准。

   抓重点,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提质增效

  实现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是重要环节。为此,中央财政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通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目前中央财政已支持全国254个乡镇启动示范行动,聚合政策、资金、要素等资源,建设一批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推动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迈进。”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除启动实施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中央财政还积极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支持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及加快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多措并举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了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央财政不断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落实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制度要求,支持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扩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支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落实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会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支持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支持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促进提高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能力。

  在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方面,中央财政坚持因地制宜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促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逐步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一方面,加快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为促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支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试点,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联合社建设,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此外,中央财政支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重要依据。

   补短板,推动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一年来,中央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健全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创新财政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推动财政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央财政将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成立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扶贫重点工作。

  发挥扶贫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持续加强脱贫攻坚投入保障。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突出投入重点,完善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粮草军需”。安排补助地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1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实现连续三年每年新增200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拓宽财政扶贫投入渠道,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20亿元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通过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安排1090.8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

  同时,中央财政聚焦支持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印发《关于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支持“三区三州”的增量资金细化分解到具体地区。测算分配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时,专门安排120亿元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占本年度增量资金的60%。

  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试点进行全面总结和绩效评价,对22个试点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分类排序和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试点实施。

  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1+4”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配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脱贫成效。

   强弱项,持续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

  一年来,中央财政聚焦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力度。安排56亿元,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由上年的23个省份扩大到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与中央组织部密切配合,联合调研,在总结前两年试点工作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关政策。

  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两项试点”。一方面,安排7亿元,继续支持各试点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将山西、浙江、福建三省新纳入试点范围,以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为统领,以项目承载机制为手段,以“扩面”拓展改革思路、“集成”充实试点内容、“提速”推广成熟经验为路径,深入推进试验体制机制创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多制度性供给。另一方面,安排6亿元,继续支持做好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田园综合体近期建设成效和远景目标价值,发挥田园综合体在探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融合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推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安排190.7亿元,支持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着重加强规范引导,健全奖补机制,不断改善和提升建设农村、造福群众的服务效能,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欢迎,成为一个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品牌”。

  此外,中央财政积极支持推进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支持农垦改革发展,支持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和三峡后续工作等工作,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 张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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