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院妥善化解劳资纠纷系列案件

26.06.2018  03:16
        近日,营口中院民一庭审结了两批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共391件,调解、撤诉360件,依法平等保护了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017年10月和2018年1月,营口中院民一庭分别受理了两批某农牧(营口)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近百名劳动者要求该企业支付近20年来加班费总计1000万元,双方矛盾极深、争议极大。案件经由大石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次处理结果双方均不满意,各自上诉到市中院。因为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又涉及到台资企业,如果能够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可以实现双赢,对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结果。如何及时、妥善的处理好这批案件,同时还要做到依法平等保护劳动者和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这对民一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由于该批案件情况非常复杂,大部分案件均为双方上诉,争议很大,主管院长金晓楠对非常重视,亲自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的调解和审判做出了指导意见。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金院长始终关注案件进程,在工作陷入僵局时,金院长提出,向劳动者释明法律规定,帮助劳动者权衡利益,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双方矛盾,使调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由于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审理结果不仅关系到众多劳动者的民生问题,也关系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全体审判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平衡利益,解决问题”为基点,从各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倾听诉求,求同存异,切实化解矛盾。

        该两批案件共300余件,跨时四个多月,合议庭采取了多种方法进行调解。既采取背对背调解,也采取面对面调解。组织代理律师了解案件情况、释明法律规定;耐心细致的倾听劳动者的心声,明确他们的具体诉求;同时听取公司意见,了解公司的情况。通过真诚、耐心、细致的工作,积极有效的沟通,奠定各方当事人与法官相互信任的基础,形成了劳动者和公司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再根据双方的意见,不断修正和完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在确定调解方案后,通常是一、两天后就要调解近百个案件,时间紧、任务重,法官助理、书记员加班加点制作调解协议,制作法律文书。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及时合议,快速下判。全体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团队精神,群策群力,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绝大多数劳动者都与企业达成了调解意向,既取得了台湾同胞对营口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认可,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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