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院组织召开“服务民营经济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助力沈阳高质量发展推进落实会”

31.08.2019  03:10
        8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服务民营经济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助力沈阳高质量发展推进落实会”。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蹇威,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景伟,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刘伟,市工商联主席侯巍、副主席安力军,市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宋彪,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等单位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等20余人参加座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作情况通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岩主持会议,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以及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中,段文龙院长指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对沈阳振兴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家成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段文龙院长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市法院全面加强对民营经济司法保障力度的八项举措: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司法保障措施。三是完善审执工作机制。四是打造安全稳定营商环境。五是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六是建立备案和报告制度。七是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八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段文龙院长强调,全市法院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一是努力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二是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三是切实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水平。四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蹇威指出,市法院组织召开此次会议适逢其时,有助于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并从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始终引领改革进程,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等方面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法院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

        市工商联副主席安力军、市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宋彪、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构建常态化联合工作平台,邀请法官深入行业商会开展法律咨询讲堂,针对多发性案件开展深度社会调研等有建设性的工作建议。

        座谈中,参会的企业家们对于沈阳市营商环境的重大改善给予高度赞扬,对于法院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举措给予高度评价,并围绕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不断深入进行了探讨交流。此外,会前还通过市工商联、市中小企业协会向民营企业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征求了意见。同时向与会人员赠送了市法院编印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案例指引》一书,《案例指引》涵盖了两级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部类共49件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

        市法院将对会议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不断满足企业司法需求,努力深化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广度、深度和社会效果,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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