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类研究生招考科目有调整

15.09.2015  11:39

  9月1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将实施招生改革,推进分类考试,实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分类考试。2016年首先实施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等相关改革措施,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

  按照部署,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300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刘宁当选辽宁省省长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教育厅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
辽宁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在辽宁教育学院成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