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严守生态底线护好青山绿水

18.11.2018  19:02

  11月16日,在凤城市蓝旗镇蓝旗村,街道干净整洁,没有散落在外的垃圾。“没想到问题解决得这么快,现在保洁人员对垃圾清理得很及时,再也没有一到刮风天,处处是垃圾的现象了。”附近居民满意地说。

  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进驻辽宁以来,丹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群众信访举报件坚决做到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重点部位实地检查、现场办公、督促整改,并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等,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落实,严守生态底线,护好青山绿水,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11月5日  ,丹东接到第一批转办件中受理编号为D210000201811050061的信访举报件。群众反映,凤城市蓝旗镇蓝旗村里的垃圾箱堆满了垃圾无人清运,村子里到处是被风吹散的垃圾,严重污染村子环境。接到市里转办的信访件后,凤城市立刻行动起来。经对蓝旗村18个村民组垃圾箱进行实地排查后发现,有17个垃圾箱存在部分村民乱扔垃圾及垃圾倾倒不到位的情况,部分垃圾堆放于垃圾箱外面,举报情况属实。6日上午,全镇41名垃圾清运人员对存在问题的点位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约15立方米,清理工作于当天全部结束。

  11月7日,丹东接到第三批转办件中反映凤城市邓铁梅路爱琴海唯郡小区商业广场六楼平台和一楼停车场的排气风扇和抽油烟机,噪声扰民,油烟味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受理编号为D210000201811060044)的信访举报件。接到市里转办件后,凤城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案件办理会议,并责成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鉴于项目单位未完成验收工作,导致在噪声、油烟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13日,凤城市环保局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以罚款23万元,并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在3个月内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并完成环保验收。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对风机加设隔声房,排风装置采用消声器,对制冷机组采取隔声墙与隔声房降噪,对辐射噪声的管道采取隔声包扎。

  截至11月17日,丹东市共接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13批121件,均于接件后半小时内转至相关县(市)区,各地区正在抓紧核查办理。目前,已办结33件,其中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