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合格证“迟到”新车无法上牌

04.03.2015  10:54

  拥有一辆私家车,是市民崔先生几年的梦想。可如今车买到手一个月时间了,他的心里却无法踏实,原因是自己的爱车没有“身份证”。

  崔先生大学毕业后留在丹东创业,看着身边的同学、朋友都开上了私家车,很是羡慕。于是他更加努力工作,几年下来攒够买车款。今年1月末,他和妻子到4S店花了十几万元,将心仪已久的轿车开回了家。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崔先生,车辆合格证不在店内,需要等一周左右的时间。崔先生开始并没有在意,一周时间到了,见自己没有收到车辆合格证,他又去4S店询问。销售人员私下告诉他,由于销售汽车需要资金周转,所以车辆合格证被押在银行贷款,“用不了几天就拿回来了”。

  “等来等去,已经等了一个月了。”2月28日,崔先生对记者说,因为没有车辆合格证,导致新车无法上牌照,他的车几乎成了摆设,每天停在小区里。令崔先生感到遗憾的是,本以为可以开车回宽甸老家过年,因为新车没有牌照,不能违反交通法规,他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据了解,合格证是汽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办理汽车注册登记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3月2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近几年,此类消费纠纷在我市多次发生,个别汽车销售商出于多种原因,违法违规销售汽车,不能及时把车辆合格证提供给消费者,导致新车不能正常上牌照,部分险种也不能生效。

  据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第十一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和其他标识。第十二条第一款: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及发票。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家用汽车出厂时,必须检验合格,有合格证,销售商进货时也必须查验相关证件,销售时必须是合格的汽车,也就是必须有合格证一同给予消费者,无合格证的车辆是不允许销售的。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选择证照齐全、正规、诚信度较高的销售商,并多了解所选汽车品牌的信誉、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要认真检查随车资料,包括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和其他文件等。消费者如购买汽车后没有及时拿到合格证,可以选择退车;可与经营者协商,最好签订书面的相关协议,明确相应责任;要求赔偿由于没有合格证而造成的一些经济损失。

  就在记者发稿时,崔先生打来电话,称4S店已经通知他,近两天就可拿到车辆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