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召开

25.01.2016  13:06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1月21日,丹东市召开了全市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分管县(市)区长、农经局长、有贫困村的36个乡镇党委书记及市直部委办局、市直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吴国丹同志代表市政府对我市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作了总结,对今年乃至“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作了详实部署。市委书记孙兆林同志就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责任扛在肩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市贫困人口到2018年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石坚市长就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要通过落实“六个精准”和实施“五个一批”,确保全市4.4万贫困人口三年内全部脱贫,124个贫困村全部摘帽。

为确保落实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以下六项举措:

一是与各县(市)区和138个市直帮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

二是以市委文件下发《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三是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下发《丹东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

四是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

五是在124个贫困村确定了道路维修、危房改造、文化广场建设、太阳能路灯安装、村屯道路绿化、解决饮水问题、易地搬迁等15项重点建设任务,分三年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是分类实施脱贫措施。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发展产业脱贫15104人,通过促进就业脱贫3640人,通过实施移民和住房改善脱贫5044人,通过加强教育脱贫2971人,通过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2836人,通过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144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