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07.02.2017  09:10

  2016年,丹东市明确“围绕环保抓创建,抓好创建促环保”的工作思路,将创城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重点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深入开展“系列基层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完成了燃煤小锅炉及黄标车淘汰、“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取缔、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整等工作,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中小学教育普及率等指标预计实现达标。

  一是实施蓝天工程,保障良好环境空气质量。印发实施《丹东市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丹东市淘汰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实施方案》等,在主流媒体上公示燃煤锅炉淘汰名单,丹东市政府分别筹措200万元和1亿元用于服务业燃煤锅炉淘汰、供热并网建设和拆除锅炉奖补,淘汰燃煤小锅炉116台,完成率108.4%。建立环保、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路查路检和机动车集中停放地抽查工作,对无环保标志、超标排放污染物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严肃处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6304台,较省政府下达任务多淘汰933台,预计全年可发放环保合格标志14.6万个,较去年提高143%。编制完成《丹东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15-2030)及相应环评报告书。城市公共交通“油改气”工作加快推进,  更新LNG清洁能源公交车和汽电混合新能源车辆538台,市区内1932辆出租车合法化认定率100%。开展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预计综合利用率达80%。 

  二是实施碧水工程, 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印发实施《丹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开展内河沿岸排污企业专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监察等;加强城市污水厂运营监管,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础建设;对全市范围内国家明令禁止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4户“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依法完成取缔。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保护,完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水质安全应急和净水厂应急处理等安全保障管理制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鸭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日常环境监察,及时查处涉及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成立河道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督导组,投入资金923万元,出动人力3.2万人次,动用运输车辆8923台次,累计清理河道内垃圾14.31万立方米。投资3760余万元对供水主干管网、老旧小区分支管网进行改造,铺设管道25900余延长米,有效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预计完成26家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提前完成2017年前城区需削减地下水开采量10万立方米的任务。 

  三是实施宁静工程,着力建设宜居环境。开展“高速公路百日行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整治活动20余项,实施城区禁行禁鸣,对主干线违章行驶、鸣喇叭等扰民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集中夜查50余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余万起。加大交通设施基础建设,改善畅通条件,对市区50多条道路交通标线重新施划,施划面积近10万平方米,更新交通标志、标牌63块,调试、更换20余处路口信号灯。对街道高音喇叭、庆典噪音等城市生活噪音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广场舞噪音管理。高、中考噪声严控期间落实昼夜值班制,就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三产”噪声进行全面整治,对建筑工地及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源下达停产通知,严控建筑施工作业时间,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 

  四是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促进绿色发展。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狠抓重点减排项目落实,预计2016年能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全市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年预计处理污水5678.04万吨,削减COD  9282.01吨,NH 3 -N  1077.04吨,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实施总量前置,新建项目均执行总量确认;核发排污许可证125家。引导工业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对9户万家企业的2015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累计完成节能量21.65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指标的123.72%,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五是实施地洁工程,打造清洁家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完成《丹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待市政府印发实施。全市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剧毒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率100%。全力推进“垃圾不落地”,撤除31台定点垃圾收集车,辐射居民近3万户;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垃圾场沼气发电工程和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编制完成《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将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引入卫生填埋场管理工作。对26家建筑、公用基础设施工地发放《关于加强对运载散装物品车辆管理的通告》,并通过媒体发布,对造脏严重的施工现场实施全天候监管。联合交警部门对城市入城口区域工程车拉运散装物品不苫盖、沿途遗撒造脏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3份,实施行政处罚192起。市区生活垃圾85%以上进入符合标准的垃圾处理场,其余进入规范、可控的简易处置场。加强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监管,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 

  六是实施保障工程,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制定《丹东市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台《丹东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制定《鸭绿江丹东段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丹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丹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以“氨气泄漏”为模拟情景的应急演练,参加环保部组织的CH应急拉练,有效提升环保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挥协调和快速处置能力。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等多项隐患排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近千人次,检查各类企业近200家。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环境宣教,选取10条主要干线上的公交车站和60台公交车,分别依托其车站名牌和公交挡板开展创模宣传,在丹东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市以上各级刊物刊(播)发环保稿件140余篇次,各媒体常设环保宣传栏,以“4.22”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节点开展创模宣传,展出宣传板250余块,发放各类环保宣传材料16000余份(册),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100%。 

  七是开展基层创建,构建立体模式。通过丹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东港市、凤城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宽甸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广泛动员两级政府共同参与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东港市深入推进创城档案建设进度,已基本完 

  成省级环保模范城档案建设工作,有效夯实创城基础。宽甸满族自治县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印发实施《丹东市深入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系列创建活动方案》,继续深入推进“绿色社区”等系列基层创建活动,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对2014年度80余家“绿色创建载体”进行命名,组织申报2015年度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