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

02.03.2016  14:20



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及《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丹东市水土保持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3月1日,丹东市水务局门口以及各大学校、医院、单位门口以及重要地段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条幅,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本次宣传活动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保护水土资源的思想深入宣传到了广大市民群众中去,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持水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为丹东市今后的水土保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