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出台多项政策解民忧

07.07.2015  15:46

  进入六月,升学考试接踵而至,新一年小学招生也即将开启。面临孩子入学、升学的诸多问题,许多家长感到困惑迷茫。近日,丹东市教育局根据丹东市实际情况,印发了多份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和2015年丹东市中考工作相关政策。

  年龄放宽了

  小学招生方面,适当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儿童可按学区就近入小学。在学校有空余学位、学生自主自立的情况下,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2009年12月31日前),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入学更加规范了

  在小学招生工作中坚持户口、房照及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须一致,或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原始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入户通知单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须孩子及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直在一起,并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且有当地房产部门开具的其父母无房证明;同一个房屋进行多产权分割的,以其在此房屋实际居住为准;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最多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房屋拆迁且没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可到原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或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房屋拆迁后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应到新居住地学区入学;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地与外地流动的适龄儿童,以及其它入学证件不全的适龄儿童,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学区房降温了

  推进小入初政策改革,适时实行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按户口、房照进行小升初工作。上述政策将对学区房起到有效遏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笃信所谓“学区房”的炒作,学区的划分可能按实际需求做出改变。

  初中择校不值了

  自2015年秋季初中新生起,小学生初中择校的学生中考录取定校时,总分减去30分。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及考生,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不可盲目跟风。

  高中名额增加了

  在取消择校生、初中毕业生总数减少的情况下,丹东一、二、四中将增加公费生招收人数。其中,丹东一中、丹东四中各招收公费生768人,比去年各增加41人;丹东二中招收公费生1056人,比去年增加56人,三所学校公费招生名额较去年各增加5.6%。

  读高中公费了

  今年起,公办普通高中只招收公费生(含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其中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国家级足球进校园试点学校特长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5%,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跨市招收学生。

  中考试题简单了

  丹东市中考继续实施自主命题,试题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特别是考查学生生产和生活等具体情境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考试题将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试题的比例分别占70%、20%、10%左右。在语文试卷中设一道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2分题。

  中考时间便民了

  为确保中考期间考生安全,给广大家长和农村考生提供送考和返家便利,丹东市中考时间为定于6月27、28、29日,即6月最后一个周末进行。

  阳光分班更严了

  丹东市中小学入学继续实施阳光分班,做到计划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不落一校、不漏一人。继续加大力度控制班额,义务教育阶段每班人数不得超过45人,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等,普通高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不分文理班或文理倾向班。

  教育更加均衡了

  今年,丹东市坚持示范(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政策,指标到校比例达到85%以上,继续加大力度遏制小学、初中学生择校。

  此次出台的多项政策,紧扣“便民、惠民、利民”的主旨。不但让家长的诸多疑问得到解答,也使丹东市招生工作更加合理、公开、公正。随着工作展开,人性化的政策将融入到丹东市招生工作的方方面面。

  (丹东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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