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气象局推进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

25.03.2016  19:49
    为进一步推进丹东地区的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按照《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责任清单》要求,丹东市气象局自3月15日起,分别在《丹东日报》、江城气象网站、丹东电视台新闻频道多家媒体同时发布防雷装置安全检测通告。
    通告明确了防雷装置产权单位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拒绝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法律责任。
    并借“3.23世界气象日”宣传活动之机,通过气象法律法规展示板、发放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面对面咨询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气象法制学习氛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作者:刘延峰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宋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