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法援中心驻丹东中院工作站挂牌

19.01.2018  23:11
        为全面落实最高院、司法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丹东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援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丹东中院与丹东市司法局经过充分会商,于2018年1月17日上午,在丹东中院举行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挂牌仪式。丹东中院副院长姜锦晶,丹东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兆平,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卢丽华及丹东中院刑事审判部类的负责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仪式结束后,姜锦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就工作站设立后的工作进行磋商。姜锦晶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旨在强化证据裁判和人权保障,实现公正司法。在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实行值班律师制度,是刑事审判落实人权保障制度的具体举措,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必须抓好抓实。

        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丹东中院工作站挂牌,标志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丹东中院正式启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证刑事诉讼当事人获得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为刑事辩护全覆盖做好组织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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