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9.09.2016  20:31
    今年省政府确定丹东市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为107台,为确保按期完成淘汰工作,丹东市政府根据省政府有关部署,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明确分别由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房产)牵头推进建成区内10吨以下服务业燃煤锅炉、工业燃煤锅炉、供暖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将淘汰燃煤锅炉的名单分批次在媒体上公告,印发实施了《丹东市淘汰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实施方案》和《2016年淘汰我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工作实施意见》,筹措燃煤锅炉拆除资金1亿元,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并责成专人逐户企业进行走访和政策宣讲,推进企业签署退出协议。截止目前,共淘汰或停用63台燃煤锅炉,预计到取暖期前可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