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人团购房未果 为何16人没给退“定金”?

29.12.2015  07:07

  学校组织团购房,沈阳理工大学189名教职员工参与认购,并每人交纳了3万元定金。如今,时过四年多,房子没能盖成,可仍有16人无法拿回定金。无奈之下,丁先生等人纷纷将学校和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定金,并最终获得了法院支持。记者28日获知这一消息。

  交3万参加学校团购房

  丁先生是沈阳理工大学教职员工。2010年7月13日,沈阳理工大学与开发商沈阳艺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欣公司”)签订了团购房协议书。

  随后,学校出面组织教职员工订购艺欣公司开发的浑南生态园小区三期房屋。10天后,第一批173名教职员工参与了团购,每人交纳了3万元定金。

  2010年7月26日,丁先生等16人第二批参与了团购,和艺欣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了3万元定金。

  没想到,学校收到丁先生等16人的定金后,竟将48万元钱款全都转账给了艺欣公司。

  189人团购16人拿不回定金

  由于相关部门没能对双方合作开发的地块完成腾迁,导致艺欣公司和沈阳理工大学之间签订的团购房协议无法履行。2012年12月26日,沈阳理工大学和艺欣公司召开会议商量解决退还购房者定金等问题。

  由于定金存放进了艺欣公司账户,艺欣公司承诺将在2013年1月26日前给丁先生等16人退还。会后,173人因定金519万元存放在学校工会账户,所以很快就拿回了定金。时过两年后,丁先生等16人仍没能拿回定金,遂将沈阳理工大学与艺欣公司告上法庭。

  学校开发商共同承担返还

  浑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艺欣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合同无效,定金应予以返还,艺欣公司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沈阳理工大学应按照团购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不能免除自己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艺欣公司、沈阳理工大学共同承担返还丁先生等人定金,并给付利息。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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