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举办新环保法培训 给企业敲响环保警钟

23.01.2015  16:09

  自2015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法,广泛宣传实施新《环保法》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增强企业环境法制意识,促使企业懂法、遵法、守法,履行好社会责任,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定于2015年1月22日、23日在沈阳市举办两期新《环保法》专题培训班,来自全省476家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管环保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通过专家解读、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让企业“当家人”知晓相关法律法规,细算违法成本,进而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辽宁建设。 

  在培训中由省环保厅副厅长牟维勇解读新《环保法》,讲解环境污染犯罪相关内容;省环监局局长赵恒心讲解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省环境总队杨占山处长讲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问题。 

  参加培训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加深了对环保法的理解,对环保部门检查内容也更加清楚,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做好污染防治。下一步,省环保厅仍将加大力度宣传新环保法,环保部门将走进企业、学校和社区,让新环保法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