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举办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人员培训班

29.08.2017  01: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人员队伍建设,8月22日至27日,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在阜新市瑞应寺举办全省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沈阳、朝阳、葫芦岛、阜新等地40名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人员参加了培训班。辽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兴奎、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赵瑞、阜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杜兴波、阜新市宗教局局长常春等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省佛教协会副会长、阜新市佛教协会会长、瑞应寺洛桑义希成来坚措活佛致欢迎词,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赵瑞发表讲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兴奎就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作了专题辅导。

  赵瑞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近年来,全省藏传佛教界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团结引领广大信教群众,为增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全省藏传佛教界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继续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团结引领藏传佛教界人士、藏传佛教寺院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定不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宗教和谐的思想、言论和行为,努力维护全省藏传佛教领域和谐稳定。二是始终坚持如法如律。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和有关藏传佛教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管理寺院,依法依规从事宗教活动,依法依规培养佛教人才,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以身作则、以戒为师、潜心修持、纯正教风,始终做到有所行、有所止、有所为、有所戒。三是始终坚持正信正行。继续做好藏传佛教教理教义阐释工作,深入挖掘弘扬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真正做到正教正解,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心正念。积极践行“人间佛教”思想,不断拓展服务社会的领域与方式,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力更生、关注现世、积极投身辽宁振兴发展。

  培训班期间,省、市宗教工作部门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引领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了《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实质,举办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专题讲座,组织参观了赵尚志纪念馆、北塔纪念馆。通过培训,全省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宗教政策法规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进一步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进一步增强了爱国爱教、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