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举措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监管

02.12.2014  01:56

为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集中培训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自10月下旬开始,组织机关股室及基层所人员,对辖区内正在申办辽宁省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登记证明的业户进行现场审核。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对符合登记证明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13家予以核准,对存在加工场所与生活区未分离、加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缺少防蝇防鼠措施等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8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生产经营场所周围有明显污染源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2家当场告知不予受理,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小作坊质量安全。

一是集中培训,打牢理论基础。县局组织机关相关股室和基层所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培训小作坊监管知识,详细讲授了小作坊登记证明办法、要求及步骤、现场核查要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小作坊监管工作制度、监督引导小作坊健全落实好主体责任、食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及食品添加剂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是调查摸底,打牢监管基础。以基层13个所为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布、数量、基本状况及证照有效情况。并按小作坊的种类进行分类建档,为下步全面监管奠定基础。

三是现场指导,打牢实践基础。于10月20日、24日和27日分三次,组织基层13个所正副所长,由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姚大刚和副局长邰敬军带领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业务骨干,深入到13个基层所,对辖区内正在申办辽宁省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登记证明的23户业户进行现场核查,向各所所长用实例说明业户哪里不符合登记条件,怎样进行小作坊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中应重点把握的内容,使基层所长进一步掌握了小作坊监管知识,为全面监管奠定了牢固基础。

四是现场核查,严格主体准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核查要点”进行现场核查,把好原辅材料进货索证索票、出厂检验、食品添加剂使用关口,重点核查小作坊周围是否有明显污染源、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熟食加工生熟食品是否分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是否有防鼠、防蝇设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当场指出,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认识到自己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提高了保证食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将登记在册的小作坊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档案,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片区监管巡查责任,增大巡查频率,对生产较高风险食品的重点小作坊,每年巡查不少于4次,问题较多的巡查5至6次,其他食品小作坊每年巡查2至3次,重点加强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和现场卫生条件的监管,引导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经营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黑山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