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沈阳举行

21.09.2018  18:30

  9月16至2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一行22人对我省9个市申报的1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9月21日,在沈阳举行了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缐联平同志及全体成员,省政府副秘书长佟昭同志、省教育厅厅长唐国华等厅委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单位负责同志,9个市、15个受检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同志,省教育厅各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督学、福建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本次国检组副组长刘平主持。

  本次督查,国检组对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36所(个),其中小学56所,初中34所,一贯制学校27所,完全中学3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教学点13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7897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截至目前,我省已经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为91个,加上这次的15个县(市、区),共计106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认定,占比96.4%。国检组在反馈督导检查意见时,建议我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佟昭代表省政府表态讲话时表示,国检组既客观评价了我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要迅速行动,全面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二要坚持“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三要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大力加强统筹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总体部署和战略设计”,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改薄”、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及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确保逐步抬高底部、补齐短板、优质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水平。二是全面落实政府责任。继续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予以优先保障,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制,努力确保我省2019年全域通过国家检查认定。三是切实保障经费投入。把握辽宁经济触底反弹、恢复增长的良好态势,逐步加大教育投入。四是持续优化师资配置。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辽宁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重要规划,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逐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佟昭要求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好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责任,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督导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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