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带狗打车遭拒摔骨折 索赔近18万

27.02.2015  09:54

  携带宠物狗乘坐出租车,遭到出租车司机拒载后,宋先生和的哥李师傅发生争执,宋先生倒地摔骨折。事后,宋先生以自己受伤是李师傅造成的,将李师傅起诉到法院,索要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近18万元。

   案件

  带狗乘车遭拒受伤 索赔18万

  去年7月20日0时20分许,宋某在大东区金碧辉煌附近上了的哥李师傅的车。车开出20多米后,李师傅发现宋某带着一只宠物狗。李师傅停车让宋某换乘其他车辆,双方发生争执,宋某右肩膀粉碎性骨折、右大腿骨折(该处原有骨折),李师傅左眼受伤。

  宋某在医院治疗16天,花费医疗费近1万元。事后,宋某将李师傅起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近18万元。

   庭审焦点1

  的哥是否有权拒载?

  《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除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赞同。违者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乘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服务:(四)携带违禁、污损车辆物品或者携带妨碍驾驶员行车安全的宠物、物品乘车的;(五)精神病患者无人监护,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的。因此,法官认为宋某携带宠物狗违反上述规定,李师傅有权拒载。

   庭审焦点2

  乘客到底咋倒地受伤?

  对于宋某受伤原因,庭审中,双方陈述并不一致。宋某称是李师傅从车上往下拽自己,自己用左手臂挡拦,李师傅拉拽自己左臂将其拦倒在车门外,造成骨折。

  李师傅说,自己停车后,先打开了右后车门放狗下车,又走到左后车门,宋某下车就打了自己左眼一拳,打第二拳时自己躲闪开了,宋某随即自己倒在了地上。双方并没有任何身体接触,不清楚宋某到底是怎么摔骨折的。

  与此同时,目睹事发经过的另一名出租车司机证明,是宋某自己摔倒受伤的。

   法院判决

  乘客无法自圆其说败诉

  根据种种证据,法院认为李师傅陈述更符合逻辑。如果按宋某所说李师傅拉拽其左臂致其倒地受伤,其伤应在左侧肢体,但宋某伤处却在右侧肢体。

  与此同时,事发时正值盛夏,宋某在笔录中自述“好像穿灰色背心”,即左臂赤裸,在李师傅大力拉拽的情况下,其左臂没留有任何痕迹明显不符合常理。法院认为,宋某无法自圆其说。另外,李师傅左眼受伤,宋某对此没能作出合理解释。

  因此,法院认为在李师傅有权拒载的情况下,宋某强行打车,随后又自行倒地受伤,李师傅无过错,因此不支持宋某的索赔。宋某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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