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组织组织学习《辽宁省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17.06.2015  11:33

  为深入理解邮政行政执法的各项法律法规,全面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全省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近日,全省各市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学习《辽宁省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市局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分三部分进行学习:第一部分学习了辽宁省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含义、原则、执法依据及宗旨、职责等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第二部分学习了邮政行政执法各岗位行政执法职责;第三部分学习了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包括执法机构考核的内容、执法人员考核的内容、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具体考核表格等。大家根据《辽宁省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内容,结合目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了今后如何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党组成员副局长谷宏伟在做总结发言时强调:市局行政执法人员要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把市局的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