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08.02.2017  08:40

  激浊扬清惩腐恶,廉洁新风扑面来。

  2016年岁末,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最新判断。勇立东北振兴潮头的沈阳,也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人民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正逐步变为现实。

  回望2016,这里有思想意识的转变,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一把手”认定的分内之事,“四种形态”成为各级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这里有除恶务尽的惩处,“打虎”“拍蝇”力度不减,各区县(市)立案数全部超过百件;这里还有覆盖全市的“挺纪在前、严守底线”集中谈,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争做勤廉表率。

  这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沈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全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扎实的成效。

  言必信,行必果

  ——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只有行动,才能担负光荣的历史使命,才能接近宏伟的奋斗目标。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沈阳各级纪委严抓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得到分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出炉”,同时强化了对“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和动态考核,实行签字背书,开展有针对性的约谈,督促责任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维伦多次借学习考察之机旅游以及组织或接受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艳萍等6名班子成员借学习考察之机旅游被处分……2016年,市纪委严查和平区人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予以通报。和平区人大常委会7名班子成员身为市管领导干部,本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极其恶劣,性质十分严重。张维伦身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不仅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而且自身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暴露了和平区人大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教训非常深刻。

  把问责作为压实“两个责任”的有效手段,沈阳市去年对11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分管范围内发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或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问责,全市分17批通报21起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特别是对和平区人大班子成员公款旅游、市交通局干部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且在社会上公开曝光,引起强烈反响。

  力不减,重长远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对腐败的震慑

  2016年11月22日,市纪委对外发布通报,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英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5年12月16日,市纪委对外发布通报,沈阳浑南现代商贸区管委会副主任乔伟接受组织调查……

  类似通报,持续释放我市高压反腐的强烈信号。零容忍,是惩治腐败的沈阳态度,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866件次;立案2587件,同比增长50.8%,查处市管干部54人、增长116%,处级干部259人、增长32.1%。

  “打虎”,彰显反腐决心;“拍蝇”,关乎群众对反腐的获得感。

  2016年,沈阳市加大对市管干部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乔伟、耿洪臣、李英华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对付晓慧案涉及的一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倒查。各区县(市)立案数全部超过百件,派驻机构履行案件查处职能的能力得到提高。

  尽管反腐败工作取得很多成绩,但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度清醒。“永远在路上”,是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恒心与韧劲,是驰而不息严纠“四风”的重拳出击。

  2016年,市纪委组织专项检查,抓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坚决纠正违规举办升学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租用超标车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3起,处理党员干部2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1人,同比分别增长245.3%、300%和276.8%。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批31起,涉及市管干部11人,释放出了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全覆盖,无禁区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问题线索认真办理

  过去的一年,循着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我市直击积弊、扶正祛邪,不断开创正风反腐工作的新局面。

  对待犯错误的干部,绝不“一棍子打死”,我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贯彻“宽严相济、治病救人”方针,以鲜明的态度,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出台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和谈话函询实施办法,谈话函询366件次,增长388%;给予纪律轻处分1792人,占处分总人数的73.5%;组织处理140人,增长106%;给予纪律重处分645人,占26.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2人,占2.78%,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配合省纪委认真做好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工作,市纪委集中抓好辽宁拉票贿选案涉案人员处分决定落实工作,对88名沈阳地区涉案人员分别做出处理,重处分1人,轻处分24人,诫勉谈话21人,批评教育42人。坚持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实现了纪律审查“零事故”。

  对中央和省委巡视移交的227件问题线索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纪委集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共排查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2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2人,挽回经济损失304万元。为集中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市纪委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开展了对村“两委”换届拉票贿选问题的查处工作,立案22件,党政纪处分28人,分3批对11起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对711名省市区三级党委换届党代表提名人选和省人大代表增补人选进行廉政审核,协调调查214人的信访问题,督促调查71人,提出取消提名资格建议55人,保证换届顺利进行。此外,为切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市纪委还在全市开展了“挺纪在前、严守底线”集中谈,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争做勤廉表率,全年共进行谈话2348场,谈话人数达到了89883人。

  反腐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2016年,我市不仅注重对纪检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干部的能力,还强化了日常管理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对系统内违纪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共谈话函询26件,立案4件,处分4人。同时,顺利完成了市与区县(市)纪委换届工作,通过拓宽选人视野、增大交流力度,让更多优秀干部进入纪检队伍。沈阳市还出台了加强市纪委常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党章党规党纪、学系列讲话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与对标看齐结合起来,增强学先进、赶先进意识。

  目标在前,使命在肩。2017年,沈阳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肖春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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