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

19.02.2016  16:02

   沈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

    奖励、职称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 表现突出的编制外人员可选聘到体制内

  沈阳市事业单位将建立聘用雇员制度,今后,事业单位中编制内、编制外人员将同工同酬,在奖励、考核、职称、职务等方面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同时,表现突出的编制外人员还可选聘到体制内。

  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前日原则通过《沈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制雇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雇员的管理进行了规范。辽宁行政学院孙庆国教授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部分,通过保障待遇公平,提高雇员的积极性,淡化编制、留住人才、提高事业单位效率。未来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将向“银饭碗”转变。

   编外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工资福利

  事业单位聘用制雇员是指在不占用正式编制数额的前提下,事业单位在其编制职数内,在部分空缺岗位聘用的从事一般专业技术、普通管理、工勤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我省单位已经全员签订了聘用合同,但在人员管理、待遇方面多数单位还是执行老办法,与编制挂钩,造成编制内人员与编制外人员同工不同酬。

  本次办法出台后,明确规定聘用制雇员属于编外用工人员,应按照其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在人员管理上,聘用制雇员实行按岗定薪、按岗定责、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参照在编人员相关办法和规定进行管理,雇员的考核、奖励、惩戒、培训、回避、申诉等,均参照在编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雇员的职称、职务、技术等级晋级晋升,参照在编在职人员相关标准和资格条件进行。

   专家:编制吸引力或降低会形成竞争

  对于管理办法的出台,辽宁行政学院孙庆国教授谈到,对编制外人员来说,同工同酬、各项管理向编制内人员看齐是一种基本权利的保障,也可以提供更好的职业安全感。从事业单位来看,这是改革的重要一步,在待遇相同的情况下,编制内外人员间也会形成一种竞争,短期内可能看不到,长期就会起到人员能进能出、工作积极性提高的作用。同时,优秀的编制外人员也可进入体制内,会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更有活力。

  从长远看,这一办法与淡化编制的作用相同。当待遇、管理方法都同步的情况下,编制吸引力就会降低。在2014年10月1日起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相同,这就使编制的吸引力降低了一些,本次的同工同酬将再次降低编制的吸引力。

   素质高、能力强的雇员可“转正”

  同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事业单位聘用制雇员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雇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直接续聘。对于整体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表现突出的聘用制雇员,可在规定的聘用年限内通过相关程序,选聘到编制体制内。聘用制雇员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及同等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聘用制雇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所需经费,按所在单位原经费渠道解决。

   现状:工资差三成编外 不报销采暖费

  那么,目前事业单位编制内外人员待遇有什么差别呢?

  2013年开始就职于某事业单位的曲先生表示,他是通过招聘来的,签订劳动合同,但并无编制。在待遇上,曲先生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在3500元左右,与同工种、同工龄、同级别的在编人员相比,相差500元左右。曲先生解释,这500元为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自己是编外人员,并不享受这两项待遇。此外,曲先生在采暖费报销、住房补贴、职称评聘上与编制内人员也有所差距。

  与曲先生相比,2010年就在某事业单位窗口岗位工作的王小姐待遇就差更多了。王小姐目前扣除五险后到手的月收入近2000元,与她同岗位的编制内人员为3000多元,差1000多元。王小姐说:“天天干一样的活儿,工资少三分之一,我心里也不平衡。窗口跟我一样的编制外人员近一半,大家都盼着能通过考试迈进体制内门槛。”该单位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编制内外人员待遇不同他们一直也很头疼,工作在那摆着,但编制内人员不足只能外聘,资金有限待遇难保证一致。对此,单位只能在其他待遇方面找齐,比如班车、餐补、月评优等,让大家尽量平衡一下。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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