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编制将由省内统筹调剂使用

15.06.2018  11:00

  辽宁事业单位编制将由省内统筹使用,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大力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提出了上述内容。

   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引进紧缺人才

  《方案》要求,完善对国有企业重大创新工程和项目的容错机制,引入领导人员任期激励等创新导向的中长期激励方式。

  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事业单位编制由省内统筹使用

  《方案》提出,辽宁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此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国税地税合作共建办税服务厅,统筹整合办税资源,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目标。

   外籍人员工资、缴税达到标准后可申请永久居留沈阳

  在外籍人才引进方面,《方案》提出,外国留学生凭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可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注册企业的,凭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和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简化来辽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新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申请渠道。整合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沈阳市在原有永久居留政策基础上,新增与工资和税收挂钩的市场化渠道,外籍人员达到工资、缴税、工作年限等方面规定标准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唐心萌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