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交通局深刻吸取“11.28”事故教训组织开展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0.12.2018  11:11

 

  11月28日零时41分,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的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爆燃。事故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司机等23人死亡、2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旭,营口市交通局局长朱文铎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对营口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集中的港口危货企业进行检查和情况摸排,并责成市交通事务中心具体实施,立即开展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召开紧急会议

  11月29日,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组织召开全市货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就深刻汲取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我市货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101家危险品运输企业法人及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通报了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经过及伤亡情况,传达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全市交通运输2018年冬季和2019年春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内容等。

  会议结合营口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了5点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安全隐患自纠自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安装符合条件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推进现有营运危货运输车辆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全面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和规范货运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分析事故危险隐患,全力排查整改整治,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重大政治责任。

  五是加强重点源头企业监管。要进一步梳理公示营口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明确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警醒,不能心存一丝侥幸。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深刻汲取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教训,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开展全面隐患排查,不留任何死角死面。务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务必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督导问责,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更有效的举措,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维护全市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专项检查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保障相关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港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安全管理意识,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营口市港口危货企业公路运输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目前,营口市共有7家从事原油、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汽车装卸作业的港口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各企业均建立了汽车装卸管理制度,对装卸车辆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司机必须持有相关证件、车辆必须持有运输许可证,车载储罐必须通过法定检验,规定了车辆停放区域,并不定时对车辆人员进行检查。

  但此次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装卸高峰时期车辆在路边等候时间过长、车辆停放位置不规范、车辆车况不完好等安全隐患。

  下一步,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将根据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各相关部门及行业企业,对港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集中待货情况提出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