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楼法庭立足“四个新”实现法律服务全方位

19.09.2017  19:21
        2017年辽河人民法院于楼法庭在服务矿区工作中突出“四个新”,努力为油田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服务态度新。辽河法院前身是辽河油田法院,属于辽河油田下属单位,于2008年转制为辽宁省高院直属法院,即使人事关系离开辽河油田,但辽河油田作为“司法消费者”之一,同样需要用真心和真情为其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从这一出发点,于楼法庭坚持每周都走进油田企业,积极主动地了解司法需求,进行统计,及时提供司法服务。

        服务方式新。于楼法庭结合涉油案件的审判实践,总结了高利贷案件中小借款大借条的新特点,针对老百姓干扰油田钻井施工的现象,及时地制作调研报告,先后14次深入现场,走进油田矿区企业、街道社区,为广大的油田企业职工普法,将高利贷案件的法律风险防范方法以及如何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等法律问题及时反馈给油田企业及职工,先后作普法宣传17次,最大限度地减少由高利贷案件对油田矿区职工企业造成的冲突,有效地化解油田企业和当地百姓的矛盾,为辽河油田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服务层次新。为减少油田职工高利贷案件,预防他们落入高利贷主设计的陷阱,于楼法庭变普法到油田干部为普法到基层,法官主动走进职工食堂、油田作业区,开展食堂普法和井站普法活动,让一线职工也能够快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近3年来,高利贷案件数量一直呈现爆发式增长势头,受理案件数从3%猛增到28%,不断增加的高利贷案件日益威胁到油田职工的正常工作,甚至威胁到油田职工婚姻家庭的稳定,涉及于楼辖区的油田职工已经达到近1000人,其中有5%离岗逃跑,1%左右家破人亡。自从开展了这种深层次、新层次的团体普法活动,辖区内涉及的油田职工高利贷案件、油田施工环境污染案件越来越少,该法庭同时将这种方法推广到全法院和全矿区,为更多油田企业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服务效果新。于楼法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后,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绩。为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于楼法庭制定司法服务效果统计图,将每个月司法服务活动情况制作成柱表,司法服务活动的数量和效果的变化情况一目了然,以便及时地完善司法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