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远洋公馆被暴雨浇出原形

06.08.2016  02:04

  7月25日、8月1日,沈城连降两场大雨。

  用远洋公馆(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业主们的话说,这两场大雨,浇灭了远洋地产宣传的“以提炼‘精工、尺度、礼序’三大传统建筑精髓五星级楼盘”的豪言壮语。

  顶层房屋棚顶漏水、一二层房屋阳光房被倒灌、其他楼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窗缝渗水…“我们每家每户基本上都花了数百万元买房、装修,原以为住进了‘皇家般享受的小区’,现在却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开发商就是骗子!

   雨水倒灌“阳光房

  “受灾”楼号:15号楼(洋房)2单元1楼1号

  业主洋洋(化名)告诉记者,当初买房加装修一共花了400多万元,奔的就是远洋地产的品牌,可没想到下大雨竟出现了“倒灌”的漏水情况。

  7月25日18时,暴雨已经下了快一天,洋洋说,因阳光房和地下室都在负一层,一开始并没有发现漏水,“后来我经过楼梯的时候,就听见水流的声音,我就下楼了。”当时的景象让洋洋目瞪口呆,地下室的水已经涨到了楼梯边,“粗略看大概到脚踝那么深,我家地下室的插座都比较低,我没敢下去,怕过电,我家地下室加上阳光房大概是140平米吧,都被淹了。

  提起家中的损失,她告诉记者,地下室有一套花了大概3万多元买的音响,机箱已经被水泡了,并且衣柜两侧已经被泡得胀起来了,门也已经变形关不上了。

  洋洋到现在还有点后怕,“水是大量倒灌进来的,我真怕再下两场那样的雨,把阳光房的玻璃(棚顶)压塌了。

  8月2日,还没走进洋洋家的小院,记者就看到院内晒着的2条地毯、1床棉被。

  阳光房内的楼体边上、棚顶,还有十余处未干的水渍,地下室多个位置的墙根处,都长出了黄色的霉斑。

  “这个水,是怎么倒灌进来的呢?”记者问道。

  “我家门口,是这排楼唯一的下水井,下水井堵了,水就溢出来流到我家院里。院子里一直积水,高度超过阳光房的20厘米外墙之后,就从房顶灌进来了。”洋洋说,自家阳光房内有一根向外排水的水管,7月25日那天排水效果非常差,7月26日,我们找物业来把管道切开看了,发现排水管底下被人用水泥堵了,所以才排不出去。”

  洋洋说,8月1日第二场大雨后,物业马上派人过来用抽水泵抽水,防止阳光房再次被灌。

   两次暴雨后家中一片狼藉

  “受灾”楼号:1号楼(洋房)1单元2楼1号

  因隔壁地下管道的防水做得不好,业主李铭(化名)家也遭了殃。“第一场大雨,全家男女老少齐上阵,‘抗洪’一天半,能装15斤水的水桶二三分钟倒一次。8月1日大雨,又是一宿没睡,两次一共干了整整48个小时!”向记者介绍情况时,李铭一直紧锁着眉头。

  李铭说,自家的地下室和阳光房是买房时赠送的,为了保温,自己在地下室的墙上又增加了8厘米厚的保温板。记者摸了摸地下室杂物间的墙,仍然潮湿,一台风扇还在运转着。北侧墙上有一个洞,旁边粘着塑料布,地上放着水桶和许多抹布。“这是我们‘抗洪’的地方,洞那边就是隔壁的地下管道,防水做得不好,漏的。

  记者在李铭家阳光房的院内看到,物业维修工正在挖沟,地下管道已经裸露出来,下方的土坑中积了不少水。“上次大雨就修过一次,也没修好,这是第二次修了。”李铭的话中透着几多无奈。

   棚顶漏、窗缝漏,公共区域也漏

  “受灾”楼号:1号楼(洋房)2单元6楼1号等

  1号楼业主张华(化名)说,自己家可谓是“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下雨的地方竟然在吊灯处。在其给记者出示的视频显示,吊灯下共放了3个盆接水。“物业也知道漏水,那天给我们园区都停电了,不然灯里有电线,多危险呀!”记者看到,吊灯周围贴的一圈金箔已经变黑了。

  “我家不是一层也不是顶层,也没逃过这一劫。”住在3号楼的业主宋静(化名)说,自家南卧室的窗户外墙有缝隙,下雨时水从缝隙漏进来,窗户下的壁纸已经全都湿了,地板也被泡了,至今物业和开发商都没给个说法。

  记者随后也走访了部分楼厅和地下车库,漏水现象也是随处可见。在1号楼3单元楼厅,记者看到吊灯附近的壁纸和大白已经掉了很大一部分,而靠近单元门的棚顶已经布满了黑色的发霉物。其门廊下放着两个接水用的盆,门廊瓷砖上仍有许多水珠。

  随后,业主刘洋(化名)带着记者来到地下车库,一出电梯门,高度约10厘米的沙堆首先映入眼帘。“上次大雨,水灌进电梯了,这是昨天物业弄的,防水的。”记者在地下车库的地上、墙上都看到水渍,个别地方的墙上仍在流水。

  几位业主代表认为,漏水根本问题在于防水施工质量太差。

   物业经理:不清楚工程的事

  对于小区的情况,物业公司经理称,自己不太清楚工程方面的事宜,无法明确作答。“麻烦记者把联系方式留一下,我们随后会有专人对接解答问题。”截至发稿前,远洋地产方面并未进行任何答复。

   律师说法:质保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最早的一批业主是2013年收房的,新业主则是2014年收房。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修复,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自己委托他人修复,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的损失,损失包括修复期间无法居住而承租其他房屋产生的房屋租金等。“根据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王飞律师解释称。

  至于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王飞表示业主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赔偿财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财产损失的金额难以确定或与开发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通常法院需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并参考评估结论确定赔偿金额。”王飞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业主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需要保存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与物业公司共同确认的受损物品清单、受损财产购买时的发票、收据、维修票据等,有条件且损失较大的业主可以委托公证处对现场进行公证。无法协商解决的,业主有权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