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庭”进交警大队开庭调解交通事故(图)

13.02.2015  08:55

  每周二与周四上午开庭调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民事赔偿有异议,可提前预约

  昨日10时,在皇姑交警大队的一间办公室里,原告席、被告席、调解员的座位一应俱全。“交通法庭”开庭了。据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在符合条件的大队都设立了“交通法庭”,交通事故定责后仍有纠纷,也不用交警队、法院两头跑了。

  从2012年开始,沈阳交警就着手“交通法庭”的建设,目前为止全市有条件的交警大队都已经设立了“交通法庭”。

  昨天,皇姑交警大队的“交通法庭”调解的是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事故。2月5日,李先生骑着电动车在皇姑区鸭绿江街被一辆机动车撞倒,李先生锁骨骨折、腿部受伤,急需手术,交警认定机动车主全责。因为医药费金额未能达到保险公司规定的限额,因此肇事方不能垫付医药费。当事双方就即将发生的2万元手术费由谁垫付存在争议,伤者让肇事方先垫付,肇事方不同意。双方申请在皇姑交警大队刚成立不久的“交通法庭”上,希望能经过调解后,伤者尽快做手术。

  虽然当日接受调解的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没有成功,但都对于交警的办事效率表示赞赏。 交通法庭

  可让保险公司现场理赔 据交管部门介绍,交通法庭的设立,一改以前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双方需要到法院、交警队两头跑,变成了责任认定后,在交警大队就能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当场就能为双方签收民事协议书,就不用再去法院起诉了。

  另外,交通法庭有权将保险公司方面也召集参与庭审,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保险公司发出确认函,保险公司在接到法庭发出的确认函后,就可以当场办理理赔,将理赔款转到法庭指定的账户,由伤者签字认领,用于治疗救急。 啥事

  能上“交通法庭”调解 交管部门介绍,交通法庭主要针对交通事故中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最低配置由一名调解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有时也有陪审员以及庭长来调解。

  “交通法庭”主要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于民事赔偿有异议的;双方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涉及伤残鉴定的复杂的纠纷,还需要当事人到法院起诉。

  “交通法庭”的受理流程是:伤者和肇事方同时申请“交通法庭”调解,调解员会找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看能否先期调解。如果保险公司同意调解、立案,就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相关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数额约定,生成调解协议书。交通法庭的开庭调解时间为每周二与周四的9时至11时。当事人可提前预约。

  “交通法庭”

  发生交通肇事后,交警接受法院的委托后,对双方当事人、包括第三方保险公司在内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在双方认可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未成功,双方有走法律程序的愿望,也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在交警部门和法院两头跑,在交警大队里就可以找到法官并完成诉讼程序。而调解成功的双方当事人,法院的工作人员当场就能为双方签收民事协议书。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杨硕摄影记者常晟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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