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拨付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8.3亿元 38个大县获奖励

15.06.2015  11:30

  为切实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调动产粮油大县抓好粮食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省财政积极落实国家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支持产粮油大县粮油生产。近日,省财政拨付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8.3亿元,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1亿元,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0.8亿元,产油大县奖励0.4亿元。全省共有38个产粮油大县纳入奖励范围,最低奖励资金700万元,最高奖励资金10345万元。

  按现行政策,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粮安工程”中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出。产油大县奖励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

  近3年来,省财政累计拨付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3.7亿元,较好地缓解了产粮大县财政困难状况,促进了粮油产业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