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灯塔市开展对人体器官捐献者执行惠民殡葬服务政策宣传活动

23.09.2015  11:12
          器官捐献作为一个新型的公益事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捐献者能够战胜传统观念束缚,在生命的尽头后将自己的器官无偿捐献给他人,帮助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恢复健康、重见光明,展示了人类的博爱之心和高尚情操,这项工作得到政府的鼓励、社会的关注。
          为推动人体捐献事业、鼓励捐献者的无私奉献精神,我市政府严格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人体器官捐献者不仅可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而且还可以享受五年骨灰免费寄存以及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等政策和优惠。充分体现出政府和社会对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及家属的尊重和关爱,势必推动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于9月6日-9月18日期间,在我市红会的组织下,分别在农村、社区、冠名医院、新闻媒体等单位开展对人体器官捐献者执行惠民殡葬服务政策宣传活动。宣传现场,由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参加,回答现场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新闻媒体在电视中连续播放器官捐献殡葬政策,收效显著。群众近距离了解器官捐献常识,感受到器官捐献事业的伟大意义,现场办理器官捐献1例,使更多的人对器官捐献这项工作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并积极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