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受雇装修 触碰高压线被烧伤

03.04.2015  12:39

昨日,断电后工人们正小心地将挂在高压电线上的铁架子取下。记者 曲值 摄

“这栋楼今天是怎么了?这边伤者刚送走,另一边还着火了,都在同一个楼层……”

昨日上午10时许,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30号楼楼下有好多没有打伞的市民对刚刚发生的两件事议论开来。

“两个工人的手被烧伤,送医院去了。”围观市民在雨中仰望着距离地面十米的四楼无窗的住户,一块近3米长的三角铁斜跨出窗台,底端压在了距离窗口2米远的高压线上。

电力维修的工作人员提醒路人远离,并联系供电所要求“临时停电三分钟”。据现场围观的市民介绍,这是6000伏的高压线,事发在早上8时许,“两个人要把这个铁架子从楼下拽上四楼,那家正装修房子呢,因为架子太长了,一下碰到了高压线,两人就被电烧伤了,伤在了手上和肚子上”。

走上四楼,两名男子从事发房屋里走出来,对于受伤的两人没有做出解释,一直说“没事,没事,那边着火了,比这事大”。

此时,正巧碰到家里刚刚着火的女子,他们两家位于同一栋楼的不同单元,但楼层都是四楼,男子说,“他们说你家着火跟这儿(铁架碰高压线)有关,净瞎说”。女子回应,“那是我没看好家,阳台着火了,烧了一些破烂,具体原因不清楚”。

昨日上午11时许,受伤的两名工人仍在医院治疗中,在医院电梯口的长椅上坐着十余个人,几乎占满了整个区域,其中有三名的穿着比其他人更干净,问及身份时,他们只说,“我们都是朋友,人没事”。

一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看了一眼三名男子称,“受伤的俩人能自己走进医院”。

在楼梯口的椅子上,两名女子告诉记者,“那三人是房主的朋友,他们说能给拿钱,受伤的是我们一起干活的。”

随后,三名男子中的一人走到楼梯间,两名女子便走开了。

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范成帅律师称,不论是朋友帮忙还是雇佣的工人,房主直接与装修工联系用工,装修工人在施工中受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主与装修工人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工人受伤,作为雇主(房主)是要承担责任的,工人在施工中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房主(雇主)雇佣没有装修资质的个人进行房屋装修,本身就存在过失,对施工危险情形的发生可能性是放任的,一旦工人在施工中受伤或造成第三方损害,雇主均应按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此外,律师建议房主在进行装修时,应与正规的,具有装修行业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规避自身法律风险,如没上述条件,在直接雇佣工人施工时,也应为工人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将可能产生的施工风险降到最低。

房主与正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工人受公司委派在施工中受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主与装修公司形成了装修合同关系,房主的主要义务只是为装修工人提供装修上的便利,工人如在施工中受伤或造成第三方人身及财产上的损失,均由装修公司承担,与房主无关。记者 陈靖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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