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法修改 九大焦点问题引关注

28.12.2015  10:38

焦点1

全面二孩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草案修改的内容包括: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第一款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款为“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解读:这也就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元旦之后生育二孩都是合法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法中将再生育的有关规定授权给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进行决定。此前,各地对于再生育情形的规定有一定差异,主要是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

“现在我们正在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总体的要求,结合各地在再生育管理当中的一些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加强指导,希望地方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能够将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张春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