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省十三届 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2.01.2018  09:04

  (2018年1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18年1月27日,会期五天。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 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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