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重申:带薪休假天数应由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25.04.2015  09:51

  中国网4月24日讯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今天表示,劳动合同制度日趋完善,截至2014年底,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8%,但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同时对于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李忠表示,如果仅仅将本单位工作时间作为享受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是不符合规定的。

  对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情况,李忠介绍,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试点,1995年《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将劳动合同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行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截至2014年底,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88%。

  《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我部制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年休假天数、休假安排方式、补偿机制和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落实相关的规定。带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以来,多数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