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4年290人被终生禁驾

20.08.2015  07:34

  众所周知,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之一。近年来,沈阳市公安局对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集中整治行动。8月19日,该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自2011年5月1日以来,全市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2年以上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计3273人。

  其中,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共290人,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74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1530人,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1379人。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包括驾驶人的姓名、性别、驾驶证号、处罚时间及处罚事由等相关信息,警方旨在通过此项举措提升机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酒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终生禁驾男性及青壮年居多

  在此次公布的290人黑名单中,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的249人,占比85.86%;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的41人,占比14.14%。从性别年龄来看,男性及青壮年居多。其中,男性共284人,女性6人;年龄在26-55岁的人员居多,共256人,年龄最大的67岁,最小的仅有21岁,还包括21名90后。

  据沈阳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日常整治行动中发现,大多数酒驾和肇事逃逸行为是由于驾驶人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及逃避法律责任等思想因素导致。通过近年来全市持续加大查处及打击力度来看,从2011年5月1日至今,全市因交通肇事逃逸和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的人数已逐年下降,由2012年最多80人下降至目前的59人。

   74人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禁驾

  从警方提供的数据来看,被禁驾5年及10年驾驶人中,醉驾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占多数。其中,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74人都是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禁驾;在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1530人中,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禁驾的1460人,占95.42%;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禁驾的70人,占4.58%。

  此外,在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1379人中,因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的1173人,占85.06%;因驾驶报废机动车被禁驾的161人,占11.68%;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禁驾的45人,占3.26%。

   对处罚决定不服者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起诉

  吊销驾驶证甚至终生禁驾对于驾驶人来说可谓是“最严厉处罚”,特别是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很可能丧失谋生的手段。为此,公安交管部门在进行这一处罚前,也会给予当事人申诉和法律救济的渠道和权利。

  据沈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吊销驾驶证处罚决定作出前,公安机关将会对当事人进行充分告知,当事人如有疑问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要求,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如有不服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警方提示,被吊销驾驶证并禁驾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在全国任何城市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为此,呼吁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坚决抵制酒驾、超速、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出行。

   终生禁驾的两种情形

  1.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