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在酒店603丢1万元 却住616

16.12.2014  13:48
  放在保险柜里的钱包一宿变空,醉酒房客醒来便让酒店赔偿损失,并且还报了警。可蹊跷的是,钱包“变”空前一晚,他本人并不睡在该房间。那么,是因为换房后钱被盗走,还是房客别有用心的“空包计”?法庭上房客的一句话,让真相大白了。

  2012年10月6日,市民李某入住由杨某经营的沈阳市某国际酒店603房间。10月8日,李某因入住押金不足,被酒店退房。当天晚上,李某和朋友王某一同回到酒店,李某当时喝得酩酊大醉,王某便掏出500元帮其垫付了入住押金,李某被安排入住了616房间。

  10月9日一早,李某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入住的并不是之前所住房间,他回到603房却发现已经有人入住。他找到服务员表示:“我在603房的保险柜里放了11000元钱和一个钱包,你们帮我打开保险柜取回来吧。”

  听了李某的讲述,酒店保安、服务员、经理陪同李某一同进入603房间,打开保险柜后,一行人都惊呆了:里面只剩一个钱包,钱包空空如也,一分钱都没有。随后,李某坚称自己丢失了万元现金,并到附近派出所报案,他称自己将钱留在603房间是想着当天回来还住这间房:“8号那天,我特意给服务员打电话,让给我留603房间,继续入住。谁知道我再住就变成了616了。”

  眼见钱找不回来,李某称酒店有保障房客财产安全的义务,酒店方应该赔偿。酒店老板杨某不同意,李某将其告上法庭。

  法庭上,李某再次讲述自己丢钱的细节时却出现了偏差:“我把钱包放在保险柜边上,放在保险柜里16000元,其中有一万是捆成一捆的丢了,只剩下6000块钱。”而这显然与其在报警时的表述有出入。

  杨某也在法庭上提出了对李某的几点质疑:“8号那天下午2点16分,我酒店的前台跟他打电话询问是否继续住,他明确告诉不续住,所以才将那个房间列为退房状态。后来,他又回来要求入住,才给他安排的616房间。”

  杨某提出,李某没有证据表明自己曾在酒店保险柜里存放大量现金:“当天,他说自己在603遗落钱包,服务员帮着找在保险柜里找到了他的空钱包,里面没有现金。而且,在庭上,他说自己丢了一万剩下六千,这不符合常理。”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对其确携带现金入住酒店及在该酒店确丢失现金的事实加以佐证。李某在公安机关和在法庭上的表述有较大出入,对原告的所述事实不予认定,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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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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