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沈阳市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和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试点

13.02.2018  16:32


  日前,省信用办批复沈阳市信用办同意沈阳市开展全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和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试点。

  沈阳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辽宁省首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良好,重点领域有创新突破,2017年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的全国“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和“标准化平台网站”等荣誉。选择沈阳市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和“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必将有力促进全省政务诚信建设,进而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批复要求沈阳市在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方面着重探索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征集、信用报告使用及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公示等监管模式和方法;在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方面重点探索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指导帮助试点街道、乡镇不断提高政务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