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2.01.2016  06:17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赵长义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中共沈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权,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突出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确保立法质量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秉承“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理念,坚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导向,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进程,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废止1件。

  通过立法规范和推进生活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增大,亟需从地方立法层面来促进改变全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现状,为破解生活垃圾处理难题提供保障。常委会针对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垃圾处理设施尤其是焚烧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衔接机制不完善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了《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对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划与建设、减量与分类、运输与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做了明确规范,将我市多年来在生活垃圾管理中积累的经验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并从法规层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了把这部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重要法规制定好,常委会就条例的一些重要条款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多次组织相关调研视察和到其他城市学习考察,尤其是本着审慎决策的原则,在表决法规草案之前,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实施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以确保条例颁布后能够得到有效实施。这部条例的制定,填补了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立法空白,标志着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自此步入法制化轨道。

  通过立法保障和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共交通是人民群众最为主要的出行方式,发展公交客运是满足百姓出行需求的首要选择。我市在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建设中,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促进和规范全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发展,有效解决“出行难”,回应人民群众对享有更高质量出行服务的新期待。因此,常委会把制定《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立法加以推进,针对城市公交线网数量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公交职工待遇偏低等突出问题,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公共汽车客运的公益属性、政府主导的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投入补贴原则、提高公交客运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从规划建设、投入机制、保障体系、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和完善了各项具体制度规范。这部法规的制定,使我市发展公交客运的成熟举措得以法制化和常态化,对于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和建设公交都市,建立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公交出行需求,将发挥重要的引领保障作用。

  通过立法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创造法治条件。我市妇女人数占全市总人口50%以上,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常委会适应我市妇女权益保障的现实需求,制定了《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法规制定中,围绕解决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尚待提升、女职工劳动权益和特殊保护不到位、妇女特殊健康需求不能很好满足等问题,将我市一些适时管用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建立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女性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低保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特别是对特殊困难妇女的民生保障方面,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部条例的制定,不仅有助于通过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促进我市妇女事业发展进步,同时也有助于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条例的颁布实施,在全市广大妇女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社会各界也对我市出台首部关于女性权益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给予积极评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注重发挥主导作用,坚持提前介入法规调研和起草工作,落实立法工作推进会议制度,保证立法项目顺利实施。坚持通过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公布法规草案、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等方式,拓展了民主立法渠道。在发挥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作用的同时,首次聘任46名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确定了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建立健全征询立法意见机制方面有了新进展,使地方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坚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每部法规颁布实施前,都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各主要媒体宣传解读法规内容,促进法规的正确实施。此外,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对现行法规进行了清理,废止了《沈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

  二、认真行使人大监督权,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事关全局与长远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了“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专项调研和专题视察,听取审议了相关情况报告,围绕科学把握我市新一轮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化创新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升级、重视生态建设、守住民生底线等8个方面,提出了系统的审议意见,使规划编制能够充分体现集中民智、顺应民意,为人代会审查批准这一规划奠定了基础。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任务艰巨的新形势,常委会对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政府相关报告,重点就推进国企改革、改善发展环境、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等6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听取审议了相关报告,就完善都市现代农业规划、发展生态休闲和观光农业、探索“互联网+三农”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

  为促进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听取审议了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意见中突出强调了少数民族聚集区、特色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建议把西塔朝鲜族风情街、清真美食街等一批民族街区打造好,把少数民族习俗传承好、把民族特色乡村建设好。为推进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就保护生态林、建好景观林、发展经济林以及坚持依法管林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听取了旅游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汇报,推动我市旅游资源开发与整合,加快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提升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是深化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审议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并在审议意见中突出强调,在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与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矛盾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应重视解决每年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过大的问题,大力压缩沉淀资金,严控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最大限度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支出的均衡性。推进了对预算执行的常态监督,在对重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已列支部门未使用资金的监督,促进提高了预算的执行率。听取审议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跟踪问效,做到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并重。坚持把预算初审工作作为加强改进预算监督的关键环节,组织聘请部分人大代表及财税、审计方面专家对预算草案进行集中审查,各专委会提前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初审意见进行整改,对市交通局、建委、农委、卫计委等部门的预算草案开展了专题审查,预算初审工作更具实效,为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强化民生工作监督。去年以来,对防止经济下行压力传导到民生领域,切实守住民生底线的问题,常委会予以高度关注,并通过各种监督形式,对重点民生问题坚持连续监督与推动。围绕保障城乡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集中视察了居民住宅小区供水管网改造以及农村饮水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情况,推动相关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为促进社会保障工作,听取审议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建立系统性、统筹性、可持续性和兜底性的社会救助体系。听取审议了我市公共卫生安全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调研视察,就增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尤其是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市传染病院搬迁改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常委会在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建议把市中医院、沈河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康复中心等一批特色中医院和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诊疗的需求,市区政府对此积极回应,已将三所中医院的搬迁改造项目纳入今年财政预算计划,着力提升中医药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听取了城乡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近几年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以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加快建设。为推进我市终身教育事业发展,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推动了学习型城市建设。

  四是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对义务教育法和我市义务教育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相关报告,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着入学难、教师人事管理政策滞后、城乡间和地区间教育资源不均衡等问题,在提出加快建设配套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同时,突出强调了支持优质教育资源的有序扩张,建议将我市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举措的重要选择,积极为名校、强校、特色校有序发展创造条件,实现优质教育的更广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双重期盼。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针对我市在依法行政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特别强调要对行政机关应诉败诉案件成因进行分析,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工作的能力。听取了依法开展征兵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兵役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听取了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工作汇报,促进审判机关建立健全任职考核、定期培训、服务保障等机制,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制度优势,推进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了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围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对所提报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加强了涉法涉诉、申诉控告事项的分析研判和转办督办工作,坚持“诉访分离”,邀请律师、法官参与接访,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申诉控告事项1541件,促进了人民群众合法诉求的解决。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保障和促进了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常委会坚持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开展重点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事关全市振兴发展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确定监督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提出审议意见,依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先后围绕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十三五”规划编制、公共卫生安全、和谐社区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生活垃圾处理、推进依法行政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作出决议或提出审议意见,并以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项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跟踪促进各项重要审议意见的落实,使相关问题得到推进与解决。

  常委会还将行使好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审查批准权,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了对政府性债务和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根据我市政府存量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债务资金监管需要改进、使用效率有待提升的状况,听取审议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从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控制、调整政府性债务结构、加强政府存量债务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促进政府严控债务总规模,确保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使用规范。听取审议了2016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编制情况报告,在审议意见中突出强调,对计划执行中有相当数量项目尚未开工或无法开工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升项目计划执行率,确保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得到有效有序推进。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9人次,保证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保障代表充分履行职责、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更加深入。利用市人大代表培训基地以及其他方式,通过专题报告、专业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了“一带一路”战略、解读“四个全面”、宏观经济社会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县乡人大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15个专题学习,涉及各级代表1140余人次。注重发挥各专委会的专业优势,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使代表履职学习更具针对性,更有鲜活感和吸引力。

  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更为丰富。围绕代表“三深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120余次,60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一年来,全市代表积极反映群众呼声,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体现了为民履职的良好形象。围绕保障代表执行职务,重新完善了代表活动的组织网络,增拨了代表小组专项活动经费,保证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更好开展。制定了代表约见“一府两院”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程序,并首次就居民供暖、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组织相关代表约见房产、建委等部门负责人直接对话,推动解决百姓关切的民生问题,在改进代表工作方面做了新尝试。

  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扩大。一年来,共邀请7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分组审议,980人次各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各项履职活动。常委会还紧密结合重点监督议题,注重发挥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独特作用,借助代表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履职水平。

  代表履职考核机制不断健全。推进代表履职监督考评工作,完善了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和细化代表履职考核记实内容,将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活动、代表小组活动等情况列入履职考评内容。组织了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促进代表加强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成效显著。对本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两项议案,分别听取审议了专门委员会议案审议结果和市政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检查。围绕办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议案,常委会在加强跟踪督办、听取审议相关报告的同时,就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交职工待遇、加大财政对公交的资金投入等10个方面问题,对政府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推动我市加快补齐公共交通发展短板,有效解决议案办理中的难点问题。围绕办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议案,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先后深入20多个不同类型社区进行实地视察,促进政府加大对社区建设投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从体制机制上推进“去行政化”,使社区更好地服务百姓。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制定了和谐社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目前,城乡社区公共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等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为办好744件代表建议,常委会坚持把解决率作为办理工作基本标准,强化全程跟踪推动,对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加大对疑难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力度,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提高办理实效。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82件,占80.4%。

  五、以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了自身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依法有效行使法定职权。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从严从实改进工作作风,所有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都坚持轻车简从,视察方式坚持明察暗访,不搞形式主义;对检查内容坚持求真务实,不搞报喜不报忧。为配合筹备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全市人大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实际问题的具体建议,其中关于统筹协调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加强县区、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建设,完善机构设置等一些建议被市委采纳,为市委做出相关决定提供了依据。常委会坚持每次会议都结合重点议题开展调研,安排专题辅导讲座,对审议发言进行摘要刊发并存档,促进和保证了审议质量不断提高。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深化,《沈阳人大》刊物、沈阳人大信息微平台在宣传人大制度、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人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实时报道,审议意见向社会公布,推进了常委会履职的公开化。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人大机关呈现出风清气正、务实进取、团结协作的良好风貌。

  加强了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召开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总结交流了铁西区新民屯镇、新民市张家屯镇、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等6个乡镇人大的工作经验,对推动乡镇人大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密切了与区县(市)人大的联系,坚持协调联动开展重点监督,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专题视察,开展了与兄弟城市人大的学习交流,先后出访缅甸、老挝、斯里兰卡等国家,接待柬中友好协会、斯里兰卡高尔市政府、美国犹他州参众两院等9个国家地方议会或城市的代表团来访,促进了友城交往与对外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全体代表的期盼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立法听证和立法后评估还不够充分,立法精细化水平还需提高;对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相对薄弱,对重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还不够到位;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拓宽;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在加强对基层人大特别是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方面还应做更多工作。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意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民主法制建设需求更为迫切,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出了新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紧密围绕“四个着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权,不断提高助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效能和水平,努力体现服务大局有为有位、履职为民有力有效、工作创新有声有色,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

  第一,在立法工作方面。要恪守为民立法、依法立法的理念,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重点放在法规关键条款的设计上,确保所立之法严谨、科学、管用。要继续加强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突出解决我市亟需通过立法来规范的现实问题。农田水利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是抗旱防洪、抵御自然灾害最重要的手段。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事关民生,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常委会针对当前我市农田水利设施多头管理、无序建设、缺少统筹规划,管护运行机制不完善、水利服务体系薄弱以及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等问题,拟制定《沈阳市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保护条例》。为了给我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拟制定《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对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和调解程序进行规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立法法和上位法的新要求,对《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对制定沈阳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科技进步条例等进行调研论证。继续开展地方性法规特别是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要在科学民主立法过程中,让公众拥有更多话语权,更多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社会公众对法规的认同感。

  第二,在监督工作方面。围绕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实效,重点对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强农惠农富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适时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听取审议上半年经济工作报告,全力助推经济稳定增长,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关注推动“三农”工作,听取审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议案三年办理结果报告、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汇报,通过多种方式,推进“菜篮子”安全、农村饮水改造工程、涉农电子商务和宜居乡村建设。审议批准我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听取外事工作情况汇报,促进全市对外交流合作。

  做好预决算的监督工作,跟踪民生、环保、城建等预算资金安排及拨付使用情况,增强对预决算初审意见执行的严肃性,搞好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工作意见,建立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审查机制,适时选择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项目进行视察。对去年的有关审议意见进行跟踪落实,听取我市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情况汇报,力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对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持续监督问效,适时进行专题审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监督,把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同运用其他监督形式结合起来,推动解决“审而不改”和“屡审屡犯”问题。

  加强对重点民生问题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通过工程化方式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依法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向民生领域倾斜,使各项惠民举措兑现落实。围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听取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对老虎冲垃圾焚烧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大辛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推进。结合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听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进展情况汇报,重点关注发展智慧交通、公交场站、公交港湾站、公交车辆更新、公交线网优化等问题的推进解决。听取审议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构建与百姓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听取审议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报告,适时对公共体育设施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文化和体育设施更好地惠及百姓。关注普及高中教育,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现代职业教育给予关注,适时进行调研,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经济转型升级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供水供气供暖管网改造、公办幼儿园建设、居民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发展医联体、整合医疗资源、促进三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快解决停车难等问题进行调研视察,让广大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推进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市法院贯彻民事诉讼法案件审理期限执行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推动相关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市公安部门受案立案工作情况汇报,促进公安机关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审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

  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实施办法,探索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任后监督的方法途径,适时选择部分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定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相关报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依法跟踪问效。制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结合常委会重点审议议题和审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适时安排专题询问。

  第三,在代表工作方面。要深化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促进代表在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根据代表的要求与需要,制定实施代表履职学习培训计划,安排好对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的培训。邀请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活动,改进代表视察调研方式,适时开展异地视察、持证视察、联动调研。要拓宽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健全网络平台,发挥“代表之家”作用。研究制定代表述职办法和程序,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完善代表履职监督考评制度,开展代表执行职务写实,严格实施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开展履职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以及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表彰活动,激励代表真正为民代言、替群众发声。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探索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注重用新的制度机制,推动群众诉求解决,力求将代表议案建议办得更实、更到位。

  第四,在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各项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依法治市新要求,结合常委会重点工作和审议议题,组织好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与履行法定职责相适应的素质能力。以法制和创新思维推进各项工作,提高对多种监督形式的综合运用水平,善于以“组合拳”方式做好重点监督工作,保持人大的生机与活力。坚持人大宣传工作与时俱进,注重运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人大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信息化综合平台,拓展常委会履职空间。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作用,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推动基层人大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围绕促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交往,促进我市在经贸、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我市未来五年发展振兴的大幕已经开启,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责任与担当在考验着我们,事业与使命在激励着我们。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努力工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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