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647件 处分5696人

13.07.2016  15:40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辽宁省持续打虎拍蝇,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强化高压震慑。近日,省纪委通报,1月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647件,结案5755件,处分5696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21人。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省纪委突出惩治重点,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同时加大对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形成震慑。上半年,省纪委立案56件,结案52件,处分49人,处分厅局级干部19人。同时,省纪委注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撒网捞鱼”转向“抓住关键”、从“抓大求全”转向“快查快办”,通过严查严处,着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小官大贪等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连续三年集中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问题,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选择重点县(区),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今年以来,全省排查典型信访问题1428个,筛选典型信访案件796个集中查办。

  持续整治“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加压,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执纪。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告知、节中监察、节后反馈处理等方式,严厉整治节日期间作风问题。1至5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6人,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181起。

  严肃追责,推动责任落实。沈阳市沈河区妇幼保健所所长孙中华因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沈河区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铁元被诫勉谈话,分管副局长刘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7月8日,省纪委通报6起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通过“一案双查”“一责双问”,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

  省委、省纪委还及时传达中央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精神,大力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截至目前,全省72名外逃人员已劝返和缉捕18人,追回“百名红通人员”3人,完成了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任务数的一半。(辽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