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5161件违法占道行为被纠正

10.09.2018  09:29

  截至目前,全省已消除城市核心区侵占人行道、自行车道违法行为5161件,对比整治前违法行为减少73.77%。

  今年5月起,省住建厅从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市管理秩序、提升管理标准等方面入手,启动了人行道、自行车道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已消除城市核心区违法行为5161件,对比整治前违法行为减少73.77%,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在城市核心区违法行为减少50%的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省住建厅以规范管理、执法公正为着眼点,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文明办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清理和纠正越权审批、未批先建、应批未批、批而不管问题,对侵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违法建筑坚决取缔和拆除,从而有效化解了公益性建筑物、构筑物、早餐亭、停车场收费亭等侵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全省共划定城市管理区域6989个,每个管理区域都确定了管理范围和责任人,有关信息数据实现了省、市、区三级备案。通过对城市实施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截至8月底,共清查出侵占人行道、自行车道违法行为6996件,并已纠正和消除5161件,确保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