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再迎减税红包 新一轮减税降费大幕开启
09.06.2017 11:10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大力推出减税降费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采取上述新措施,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其中降费占60%以上。
此前,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今年以来,我国已出台4批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负7180亿元。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尽快把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让广大企业真正受益。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9.06.20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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