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企业家精神 需要一个“知己”式的政府

27.09.2017  21:28

  25日晚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

 

  什么是企业家精神?这个词在世人的心中各有不同。

 

  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这样的表述:从自己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并诉诸于行动,在获得个人的利益的同时,超出其本人意料之外地也有效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而美国思想家安?兰德则总结得更直接一些:诚实、理性、正直、独立、公正、创造力和自豪感。

 

  《意见》开篇即提到,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意见》共十大项29个段落。在开篇总体要求之后,连续三大项均是“营造”怎样的环境氛围,其后又接连三项“弘扬”怎样的企业家精神,最后是未来具体怎么做的三项“加强”。

 

  《意见》中提到政商关系的文字仅有4次,但从整个篇幅的结构上来看,怎样建立“亲”和“清”的新政商关系颇为重要。

 

  曾有人形容,在改革开放之初,各级政府对企业的态度就好比一个睿智且严厉的父辈,指挥鼓励着“孩子”向前奋发进取,有些时候甚至大包大揽,逾越政企边界。

 

  今天,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转型升级不仅是宏观经济的需要,更是万千企业进一步突破发展的必经之途。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家精神”这个词近年来热度快速提升,企业家对于公平营商环境和创新空间保障的愿望愈发强烈,对于“亲”“清”也有了更深刻的要求。

 

  “亲”在尊重。《意见》指出,要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

 

  “亲”也在信任。《意见》中明确,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增强企业家创新活力、创业动力。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必须“清”在改革。事实上,为了振作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政府已通过不断深化的“放管服”改革,推动职能的转变。下一步,还将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

 

  不难预见,在《意见》的指引下,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成为全社会更为广泛的共识,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形象一些来说,企业对于政府角色的需求在向“知己”的方向转变。关系变了,相处的方式也变了。对于政府而言,新阶段,重点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尊重,加强信任,加强服务。激发企业家致富思源的情怀,引导企业家认识改革开放为企业和个人施展才华提供的广阔空间。

 

  这就是对企业家精神最好的保护,也是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