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天内 工商登记不超过2天

03.07.2018  10:00

  沈阳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低于国务院确定的8.5个工作日。

  日前,沈阳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的相关实施方案,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中,工商登记事项办理不超过2天、刻制印章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不超过1天。同时,实现商业银行与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共享,银行开户办理不超过3天。

  7月1日至12月31日,沈阳市还将推行“1+N+X”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件事最多跑一次”。1是指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N是指通过数据共享能整合的“多证合一”事项,拓展“1”的内涵,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X是指需后置审批备案事项,通过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实行“证照联办,数据共享”,解决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

   新办企业登记压缩至2天内

  设立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全程引导帮办服务。联合工商、税务、公安部门共同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新办企业服务专区集中开展工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自助服务区,配备计算机等设备,为企业提供在线查询等便民服务。

  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实现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将办理新办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

   取消公章刻制审批

  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由工商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在平台上公布全市所有符合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目录,企业可自由选择。公章制作单位要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国地税实现联合办公,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

  企业可根据距离、服务、业务关联等因素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要在1天内将企业信息推送至对应的商业银行。企业提交开户申请后,商业银行要在2天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沈阳营管部批准企业开户,并将银行开户信息反馈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

   逐步实现企业开办数据共享

  社保经办机构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要在1天内将企业信息推送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要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由各部门梳理办理流程,对提交材料、表单、文本等内容进行整合归并,避免材料重复提交。申请人资料提交后,通过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证照联办系统,实现申请人提交材料各部门共享,各部门根据备案、审批要求按需提取,提高审批服务效率。逐步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沈阳营管部和商业银行等部门之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实现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优化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12月底前完成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兰晓玉

沈阳新办企业全套手续“4天全办好”
  按照沈阳市《关于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