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空难”飞行员获刑3年

20.12.2014  13:02
“伊春空难”飞行员获刑3年 -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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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飞行员获刑3年

  12月19日,林都伊春寒风刺骨。上午9时许,我国首例重大飞行事故案在伊春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机长齐全军犯重大飞行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飞机坠毁,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4年前的“伊春空难”,人们已逐渐淡忘,但对那些死里逃生的幸存者来说,噩梦却从未醒来。希望生命的代价、法律的警钟,能唤醒更多责任意识,换来更多出行安全。

   违规操纵、擅离岗位,飞行员被判三年

  2010年8月24日,河南航空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客运航班在伊春坠毁,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89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齐全军担任机长执行这次飞行任务,朱建洲(事故中死亡)担任副驾驶,二人均为首次执行伊春林都机场飞行任务。

  当天20时51分,飞机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起飞,被告人齐全军作为客运航班当班机长,违反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违规操纵飞机实施进近并着陆,致使飞机于21时38分坠毁。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齐全军未履行机长职责擅自撤离飞机。机上幸存人员分别通过飞机左后舱门、驾驶舱左侧滑动窗和机身壁板的两处裂口逃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全军作为客运航班当班机长,违反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致使飞机坠毁,其行为已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审判长问齐全军是否上诉,齐全军表示需要考虑一下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