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都市休闲农业园最高补助500万

26.04.2018  09:41

  沈阳市今年将支持都市休闲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沈阳本地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还将开展青山工程,对发展特色经济林给予奖励。近日,沈阳市制定了以种植、畜牧、水产、林业等四大产业为基础的30条惠农政策。

  支持乡村休闲农业发展,继续扶持10个市级休闲农业特色村,每个村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扶持休闲采摘园建设,对标准采摘园和高标准采摘园分别给予以奖代补20万元、40万元。

  支持都市休闲农业园区建设,对面积在200亩以上、基础设施投资额在3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上的都市休闲农业园区,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在农产品建设方面,支持县域地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对一区一市两县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给予以奖代补,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沈阳本地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占有率,对行业协会、涉农企业等积极打造沈阳市农业品牌给予支持。

  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开展标准化生产,对当年每获得1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0.3万元、1.5万元和3万元。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当年新增加的生产经营项目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部分,按央行规定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商示范县乡村建设、经营主体培育及人员培训、涉农电商平台、创客空间、孵化基地建设等。

  今年将开展青山工程建设,对25度以上坡耕地还林发展经济林的,生活补助在省补助5年的基础上延续三年,每年给予每亩160元的生活补助。

  对特色经济林(榛子、杏、梨),当年发展规模达到2000亩以上,且全乡规模达到1万亩以上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20万元,用于井、电、路、储藏等设施补助。对新植经济林(榛子、李子、杏、梨),每亩给予苗木补助500元。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