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80位抗战老战士享受补助金

29.08.2015  12:16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高级记者 白昕)为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老同志的关怀,国家民政部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9月前发放到位。

  根据规定,发放对象包括四类: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据辽宁省民政厅统计,上述四类对象我省共有580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由各地财政解决;其他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由省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