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查比对工作

12.08.2016  19:16

根据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日核查行动的通知》,本溪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查比对工作,即全面梳理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之间的群体关系,将符合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纳入贫困人口范围,把已经脱贫、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口退出贫困人口和低保。

一是广泛宣传核查行动。 市民政局印制了2万份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单,把相关低保政策及这次核查的重要意义宣传到每一位核查对象。

二是全面进行信息比对。 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已经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低保对象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信息比对,分类统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属低保对象,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属低保对象,但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不属低保对象,但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其中曾经提出过低保申请和未提出过低保申请的要分开统计)。

三是限时办理低保申请。 对不属于低保对象,但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员中曾经提出过低保申请的,民政部门要逐户调查了解情况,履行低保受理审批程序,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及时办理,确保次月可以领取低保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书面答复。

四是强化低保动态管理。 各县区要对本地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动态复核,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给予保障,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停止保障,做到保障准确。

全部核查工作将在8月中旬结束。8月底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将根据各县区的总结及汇总统计材料,分析全市社会救助、扶贫工作情况,确定下步攻坚扶贫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部门配合,充分整合发挥扶贫+兜底两大制度政策合力,打赢本溪市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