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住宅小区(村)推行居民出入通行证制度的通告(第8号)

12.02.2020  12:5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按照《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有关要求,现将在全市住宅小区(村)推行《居民出入通行证》制度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将《居民出入通行证》作为外地来(返)沈人员和我市本地居民进出住宅小区(村)的唯一凭证。

  二、外地来(返)沈人员须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推送的信息提示登录指定网址,或在住宅小区(村)扫描二维码、手工登记等方式,获取电子或纸质《居民出入通行证》。

  三、我市本地居民须通过在住宅小区(村)扫描二维码、持居民身份证到社区(村)登记、接受社区工作者(村干部)电话询问或入户登记等方式,获取电子或纸质《居民出入通行证》。

  四、各社区(村)要对出入口进行严格管控,其中,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街道、社区负责实施管控。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愿我们从切实守护家庭和居民生命健康的共同愿望出发,以高度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