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拆除改造1300余台小锅炉

06.04.2016  11:21

  4月1日,随着执法人员的封条与电焊的火花,位于皇姑区陵东街道文储路80号的沈阳长城橡胶厂的两台燃煤锅炉被拆除,而这是今年皇姑区拆除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首日行动。 

  按照沈阳市制定的《2016年“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10月31日前将全部完成建成区内单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非建成区具备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拆除、联网或清洁能源改造,预计这一数量将达到1300余台。 

 

  皇姑区燃煤锅炉拆除数量全市最多 

  4月1日,沈阳市环保局皇姑分局联合公安皇姑分局对沈阳长城橡胶厂等3家单位的5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正式打响“抗霾攻坚”行动第一炮。据统计,目前皇姑区现有421台燃煤锅炉,这些锅炉也是皇姑区空气污染“贡献”最大的罪魁祸首。皇姑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王迪表示,按照2015年沈阳市燃煤锅(窑)炉调查情况,皇姑区辖区年内共有323台燃煤炉需进行拆除、改造,总吨位达到913吨,占到全市总台数的77%以上,也是沈阳燃煤锅炉拆改数量最多的辖区。 

  在沈阳长城橡胶厂拆除现场,共有两台锅炉实施拆除,其中一台4蒸吨/小时,另一台是2蒸吨/小时。目前锅炉均为企业生产使用。执法人员对锅炉进行现场查封,并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单。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台锅炉的进出气管线被焊接切断,锅炉房也实施拆除。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两台锅炉已运行3-4年,每年使用7-8个月,主要为企业生产提供所需蒸汽。“每年燃煤用量约170-180吨,如果实施煤改电,预计运营成本将涨3倍,如果是煤改气,成本也将上涨1.5至2倍。”该负责人称,为了支持企业升级改造设备,政府将会对并网、煤改清洁能源的改造费用总投资予以30%补贴。 

  供暖前拆除改造完10吨及以下小锅炉 

  按照“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今年10月31日前,沈阳将全部完成建成区内单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非建成区有热源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拆除、联网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三环内所有工地、货场、公园等场所严禁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小站炉和大灶用于生活和采暖。 

  对此,皇姑区也制定关于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按照时间表,即今年4月份,对单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自供暖燃煤锅炉依法进行查封,限期30天内自行拆除锅炉。5月份开始,对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6月份,对单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未进行改造的生产经营燃煤锅炉依法进行查封,限期30日内自行拆除锅炉。7月份开始,对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4月底前,10吨及以下民用供暖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具体燃煤锅炉拆除、并网或者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实施方案。6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15日前燃煤锅炉拆除、并网或者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全部完工。 

  6月底前,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制定具体的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方案。9月底前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并全部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 

  对于逾期未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取缔或实施按日行政处罚,对抗拒、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执法行动中立案总数突破400件 

  在2015至2016年供暖季期间,环境执法部门大规模开展全市雾霾期间应急执法行动3次,晨查、夜查行动8次,交叉执法行动3次,并组织对燃煤企业感观环境等进行日常巡查执法工作。 

  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队员9015人次,执法车辆3022台次,检查企业6302家次。各县(市)环保局、各环保分局立案总数已达360起,全市立案总数突破400起。 

  而本次执法监察行动,不仅打击了一批大气违法企业,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还促使一批燃煤企业拟定在供暖期结束后加大环保投入和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的工作计划,促进沈阳市“蓝天行动”工作中小型供暖锅炉拆停并转的落实。